发布日期:2024-10-08 浏览:
各班级、同学:
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日制在校优秀残疾本专科生(不包括2024年入学新生)。
二、推荐标准
1. 特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残疾人博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表现特别突出,获得当年度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
2. 一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院(系)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专科(含高职)生。
3. 二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院(系)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专科(含高职)生。
4. 三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获得当年度院(系)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专科(含高职)生。
5. 优秀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残疾人本科生;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残疾人专科(含高职)生。
6. 自强成才奖:在浙江省工作,自学成才、获得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发挥特长,在当年度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的优秀残疾人;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或曾受过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资助、现已毕业,自主创业的。
三、奖项金额
特等奖,6500元/人;一等奖,25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三等奖,1500元/人;优秀奖,1000元/人;自强成才奖,3000元/人。
四、推荐时间和要求
请各班级在2024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姓名+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命名,本科发至2066366630@qq.com,专科发至zqy13557731016@qq.com。
五、材料报送
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附件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
附件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附件4、所申请、推荐残疾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23年度(2023—2024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
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请由相关部门开具获奖证明。
注意:推荐表里的银行账号信息,统一填写学校账号。
联系人:吴琪琪; 联系电话:86599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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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