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10-15 浏览:
温州市第六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
开学通知
同志:
经贵县(市、区)教育局的推荐,您将参加我院将举办的温州市第六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学习,我们恭候您的到来。为使您能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顺利完成培训各项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每位园长必须参加240左右学时(约一个半月)的集中脱产学习。培训期间将严格执行浙江省幼儿园园长培训学员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请假不得超过教学总时数的1/10;必须完成一定的书面作业;必须参加培训单位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必须合格,然后,方可获得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并编号的《浙江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时间:240学时,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0年10月20日—10月31日,第二阶段2011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其中包括理论学习、教育管理实践、考察调研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0月20日上午8:30—11:00报到缴费,10月20日下午2:00开学典礼。
三、报到地点:温州大学教师三亿体育注册继续教育科(温州市学院中路276号< 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行政楼一楼108室>,联系电话:88373049 88373027)。
四、须交材料:培训学员须持入学通知书;幼儿园行政介绍信(党员园长请注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办理入学手续;同时交一寸彩照一张;填写《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学员简历》(见附件1),发到wdjxjyk@163.com,邮件名格式:园长班-姓名。
五、培训经费:培训费800元,教材资料费200元。住宿费、伙食费自理。学员培训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报销。
六、注意事项: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准时报到,一律不得请假,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因此,届时请您务必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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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