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20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以及《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必须是已在2023-2024学年通过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方可参评,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可见附件12。
二、奖励额度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其他条件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内获得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若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2023-2024学年年度励志奖学金名额,对于部分没获得三等奖学金但达到一定学业成绩要求的家庭经济困难生,由评审小组集体商定是否予以推荐。
(三)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附件4中的奖项需为2023-2024学年获得的奖项,只需要挑重要的2-3项填写即可。如果2023-2024学年无重大奖项的可酌情挑选大学期间获得的较为重要的奖项。
四、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给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本科生49个名额,专科生7个名额,本专科名额单列不可转置,具体名额由学院评审小组认定后予以确定。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请申请同学填写:
1、《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请按照表格第二页示例填写,只可单页请勿跳页),其中“院系审核意见”和“学校审核意见”请候选人先自行拟写20字以内,落款时间请勿修改;
上述材料请严格按照例表格式填写,不可添加单元格,不改变基本样式。各专业、班级的标准名称、必修课门数请参考《2023-2024学年各专业标准名称、必修课门数》(附件2)。
2、班级负责同学请汇总班级同学申请表,依据获奖条件要求,完成初审,并完成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5)。
3、材料请于10月22日下午20:00前,以班级为单位,电子版用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各班级对接学生干部,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例如“22教技+国家励志奖学金”,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由学院审核修改后,通知拟当选学生现场签字,时间另行通知。
六、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请联系各班级对接学生干部或联系学工办杨老师86593923,资助部张同学15167204495、黄同学:18767777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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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