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08 浏览:
各相关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浙教师〔2022〕17号)和《温州大学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办法》(温大行政发〔2022〕46号)(以上文件详见附件1)的精神,学校决定于2024年4月底前开展本学期温州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以下简称“校考”)。现将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附件1.3文件精神,我校2024届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班学生(不含专升本和二专业)可报名参加本次考核,已参加2023年下半年校考并且成绩合格的2024届师范专业本科毕业学生不得再次报名。
二、申请学段和学科
(一)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按照《温州大学各师范类专业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对应表》(附件2)申请任教学段及学科,每名师范生只能申请一个任教学段和一个任教学科。
(二)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师范生,仍可自行报名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校考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合格要求
考核项目 | 合格要求 |
思想品德与师德素养 | 要求师范生具有家国情怀,乐于从教,热爱教育事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高度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
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 | 每位师范生须完成不少于20学时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网址:basic.smartedu.cn)的学习。 注:2023年以来已经完成线上学习的考生无需重新学习。未完成线上学习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附件8免试认定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学习者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注册、登录完成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考核。我校考生学习内容必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史教育专题”“师德榜样”等4个模块,其他模块可选;请合理分配学时。 |
相关课程的学业考核 | 全面考核师范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考核学期之前的教师教育类课程和本专业核心(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要求全部达到及格以上。 |
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 | 学校根据《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办法》组织考核,每位师范生必须通过考核。 |
教育实践 | 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每位师范生要完成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各环节成绩要求达到合格以上。 |
(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和合格要求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含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学校进行“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的笔试,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学段。其中“幼儿园”和“小学”的笔试时间150分钟;“中学”又分初中和高中,并分任教学科进行,笔试时间180分钟。每个学段的笔试总分150分,90分为合格线。具体参考附件6笔试大纲。
2.面试
面试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由师范生所在学院根据师范生报名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组织考核。详细考核内容与要求见下表:
面试项目 | 要求 | 备注 |
结构化面试 (20%) | 根据抽取的试题,考生先进行5分钟的准备,然后在评委面前作出回答,回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 每位考生考前5分钟抽取结构化面试试题,进行封闭式准备。 |
模拟上课·板书 (80%) | 根据教学设计内容要求进行模拟上课,同时在黑板(或白板)上展示板书,一般不超过10分钟。 | 提前公布试题,考生可以在开放的环境中进行准备。 |
四、考核程序
(一)学生报名(3月7日-15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师范生于3月12日前填写“温州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表”(附件4)向所在学院进行报名,各相关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报名资格的师范生信息汇总后,于3月14日上午10:00前将“温州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到教育学院教务科师范技能专用邮箱wzujysfjn@163.com,学院统一发送学校教务处。(下面有其他报送材料的报送方式与此相同)。
学院联系老师:陈楠老师86680720。
符合免试资格的师范生也必须按规定完成报名。免试条件详见附件1.3第十条,自主实习的师范生不能免面试。已参加2023年下半年校考但未通过的学生,如果本次考核申请的任教学段和学科与2023年下半年校考一致,则2023年下半年校考中已合格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
(二)组织考核
1.培养过程性考核(3月18日-4月5日)
培养过程性考核主要由各学院负责实施。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束后,请学院汇总“温州大学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附件3),其中“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一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审核认定,2023年以来已经完成线上学习的考生本次无需重新学习,但如果发现考生于4月5日前未完成相应学时的学习与考核的,则判定为培养过程性考核不合格,不得继续参加接下来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请各学院于4月5日上午11:00前将附件3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教师职业能力测试(5月10日前)
笔试时间暂定为4月27日下午,具体考试安排在考试前两天通知。面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面试完成后请学院汇总“温州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面试成绩登记表”(附件7),请各学院于5月3日上午11:00前将附件7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审核(5月13日前)
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四)信息报送、颁发证书
根据“免试认定”工作程序,本次校考后,将于5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完成信息报送成绩合格者信息,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由学校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温州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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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