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1-25 浏览:
各系、各班级:
根据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相关文件,本届赛事我校继续蝉联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发起高校资格。为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我校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同时也为选拔和推荐一批优秀作品参加2021年第十七届浙江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定开展第九届温州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工作,并在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框架下举办专项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第九届温州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对象
温州大学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读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三)竞赛类别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四)实施步骤
竞赛分动员准备和院级竞赛、校级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四个阶段实施。
1.动员准备和院级竞赛(1月—2月底)。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部署,建立学院竞赛的组委会、评委会,明确竞赛步骤和评审标准。开展院级竞赛(三亿体育注册:2月23日相关材料上交学院,学院举行院赛评审),选拔报送优秀作品参加校级竞赛。
2.校级初赛(3月1日—3月14日)。学校将对学院经院级竞赛选拔报送的作品文本进行初步审查筛选。
3.校级复赛(3月15日—3月21日)。学校将对经过校级初赛选拔推送的优秀作品组织在专家开展文本评审。
4.校级决赛(3月22日—3月28日)。学校将在3月下旬以公开答辩的形式组织校级决赛,并在校赛基础上择优上报作品至省级竞赛组委会,具体校赛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评选校级优秀组织奖。
(五)注意事项
1.参赛资格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截至2021年6月1日两年以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申报要求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学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和学术论文。
(3)科技发明制作。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①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②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③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④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⑤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6)参赛作品存在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增加作品自查环节,填写承诺书,接受学校检查。
(7)积极鼓励各类已获批立项的并已有成果的校级、省级学生项目和计划报名参赛。如“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成果,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的优秀项目,其他校级、省级的学生项目或成果。鼓励已在核心期刊(SCI来源刊物、SSCI来源刊物、CSSCI来源刊物、CSCI来源刊物、我校所列核心期刊等)发表或有全国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的项目参加比赛。
3、参赛要求
按省赛通知要求,将严格考察校级、院级赛事广泛吸引教师和学生参与情况。
(1)学生参与情况。各学院推报参加校赛学生人数占学院在校生总数比例需达到10%及以上。
(2)教师参与情况。学院推报参加校赛指导教师人数占学院在职专任教师总数比例需达到6%及以上。
(3)项目参赛情况。学院推报参加校赛项目总数与学院在校生总数比例需达到1%及以上。
4.时间节点
(1)院赛材料上交:学院积极动员并开展院级竞赛,并将符合参赛要求数量的推报校赛作品进行排序。参加院赛推报作品的作品申报书(附件1)、作品汇总表(附件2)于2月23日之前报送学院学生会科创部,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材料:作品申报书(一式四份)、作品汇总表(一份)、承诺书(每个作品一份)。纸质文本封面为230克的A4,内页为70克的A4。所有纸质材料上交开学后另行通知。
电子版本:发送作品申报书、作品汇总表电子版至科创部电子邮箱wzujsjyxshkj@163.com。
(2)校级决赛将采用公开答辩形式,竞赛设特、一、二、三等奖,同时设“优秀组织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参加答辩人数不超过2人,每件集体作品学生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六)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院要坚持育人宗旨,突出创新理念,发挥服务功能,精心组织安排好参赛工作,吸引更多的学生(学院在校生总数的10%)、指导老师(学院在职专任教师总数的6%)参与到大赛中来,进一步扩大大赛的群众基础。
2.精心组织。各参赛学院应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技术支持,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申报;学院应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整合优质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同时依托研究中心(所)、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发掘作品,努力提高作品申报的数量和质量;各学院负责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竞赛的作品。尤其要利用好暑期社会实践,加大对社会调研类作品的培育。
3.树立品牌。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实际搞好作品的组织、凝练与申报工作,使这项赛事在全校范围内产生广泛而深入的影响,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健康发展,发现和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拔尖人才。
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专项系列活动
(一)“揭榜挂帅”专项赛
1月份由政府、企业按需求出题,3月份竞赛组委会面向高校广发“英雄帖”,3月-7月学生团队打擂揭榜并评奖(特、一、二、三等奖),8月-9月晋级团队完善方案且出题方安排专门团队提供帮助指导,10月“挑战杯”国赛决赛期间举办“擂台赛”决出最终“擂主”并与出题方现场签约并给予奖励。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寒假期间请关注校团工作群、团委网站与“创青春”微信公众号。
(二)红色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在喜迎建党100周年之际,通过寒假社会实践接受红色教育、通过实践成果展示感召更多青年。即日起-2月中旬班级团组织“云组队”开展“云实践”活动,2月中旬-3月中旬以班级、校级为单位展示、传播、交流实践成果,3月初推荐优秀学生实践成果参加省赛,3月中旬-4月底成功晋级的学生实践成果参加国赛。
具体事项由实践指导中心另行通知。
院赛联系人:潘士杰/653806
校赛联系人:张淑娴
联系方式:86680825 661766
附件1.温州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附承诺书).doc
附件2.温州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汇总表.doc 附件3.温州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