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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04 浏览: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通知

浙教师〔2008〕18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教师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教师培养与培训水平,决定启动实施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
2008年至2010年,以从事教师教育的本科高校教师三亿体育注册或三亿体育注册(以下统一简称为教师三亿体育注册)为依托,建立10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其中3个为省级重点建设基地。通过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整合教师教育资源,创新教师教育模式,构建培养培训一体化机制,提升我省教师教育的层次和水平,努力使省级教师教育基地成为全省或区域性的教师教育信息中心、培训中心、研发中心和学术交流中心。教师教育基地要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努力在师范生培养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方面办出自身的特色。
二、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主要任务
今后三年内,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整合校内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做好做强教师三亿体育注册,高质量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举办教师教育的本科高校要整合校内教师教育优质资源,组建教师三亿体育注册,并以此为依托凝聚校内学科优势和教师教育资源,建设教师教育基地。切实加强教师专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师教育的教学条件,强化教师教育的特色和文化氛围,促进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的有机联系,为教师教育一体化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并使之成为我省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基地。
(二)改革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完善“通识教育、专业教育、教师教育”有机结合的师范生课程体系。以教师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为重点,加强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养成教育,把师范生职业养成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的全过程。增强教师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养适应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的高质量的中小学教师。
(三)强化实践教学,完善“见习、研习和实习一体化”的师范生实践教学体系。加强教育实习工作,建设一批满足学生教育实践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师范生教育见习和实习基地,为师范生营造一个优质的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的校内外教学环境,确保师范生教育实习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
(四)加强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为全省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提供支持与服务的能力。大力加强现代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教师教育信息资源建设,构建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的高水平的现代远程网络平台,努力使基地成为教师教育的信息资源中心和网络课程研发中心,为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开展远程网络服务。
(五)加强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提升教师教育的办学层次和学术水平。大力加强教师教育理论研究,跟踪教师教育的学术前沿,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教师教育相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努力提升教师教育的学术水平。大力加强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及时把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积极引领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
三、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申报条件和建设方案要求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申报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的高校,应是具有10年以上从事教师教育的本科高校。其中申报重点基地的高校应当具备省级教师教育类重点课程,有一定规模的师范生培养或中小学教师培训规模。
(二)建设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
学校对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明确,在整合校内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做好做强教师三亿体育注册,高质量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等方面思路清晰,发展规划科学,定位合理。
(三)建设经费保障到位
学校对建设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的经费保障到位,建设项目具体,经费使用安排合理,建设目标明确。
(四)组织机构健全
学校应成立由校主管领导负责的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全校教师教育工作,并集全校之力,制订和实施本校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计划,为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和经费保证。
学校教师三亿体育注册,要在学校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协调小组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校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必须要以实体性的教师三亿体育注册为依托,责任落实,任务明确。
(五)培养方案科学先进
1. 培养目标定位准确。根据教师教育发展趋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需求和学校的办学定位,围绕培养造就优秀教师的目标,制订师范生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注重教师教育特色,为中小学培养适应新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的高质量师资。
2. 课程体系完善。根据新时期教师培养目标的要求,积极开展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着力改造教育学、心理学等传统的教师教育课程,着力规划和建设教育研究与拓展类课程,着力加强教育实践与技能类课程,着力整合学科教育类课程,完善“通识教育、专业教育、教师教育”紧密结合的课程体系,使教师教育课程(不含教育实践)在整个教学计划中不少于25个学分或不低于15%的比例。有一半以上的教师教育课程达到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的要求,有5门以上的教师教育课程达到省级精品课程或有50个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达到省级优秀培训课程的要求。
3. 强化实践教学。整合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完善“见习、研习和实习一体化”的师范生实践教学体系,把互为衔接的专题见习、课题研习和教育实习,循序渐进地贯穿在师范生四年的专业学习中。切实保障实践教学时间和实践教育经费。积极开展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师范生参与实习前至少接受10课时以上的微格教学训练。
建立和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制度。把师范生实习支教制度与服务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高水平教师的指导,提升实习基地的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
4. 加强师德教育和师范生养成教育。按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要求,将师德教育贯穿于整个教师教育过程之中。加强师范生课堂内外教育活动的结合,探索四年一贯、循序渐进的师范生职业养成教育模式,全面提升师范生的职业素养。
(六)师资队伍建设措施有力
教师教育基地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积极整合校内从事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建立若干个教师教学团队。鼓励引导优秀教师为师范生开设教师教育课程,逐步形成优秀教师直接参与教师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的良性机制。积极吸纳基础教育的一线优秀教师,参与师范生培养和专业发展指导。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去中小学进行教学实习和挂职锻炼。对新录用的没有中小学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都应有计划地安排去中小学锻炼1年以上。通过建设,使教师三亿体育注册的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45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40%以上,有50%以上的教师能深入中小学第一线开展基础教育研究和基础教育改革实验研究。
(七)教学设施与教育实践条件良好
1. 教学条件良好。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师范类专业实验的开出率达到100%,订阅的国内外教师教育相关期刊100种以上。至少有三个以上的师范类专业的教学条件达到省重点专业建设的要求。
具有良好的教师教育网络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基地还应具有为全省开发50门教师教育网络课程、50个信息化教学案例和开展教师教育网络资源服务的能力。
2. 教学实验设备完善。以现代多媒体教室、数字微格实验室、教育技术实验室、教育研究方法实验室和教育心理实验室建设为重点,加强校内教师教育实训中心建设,拓展教师技能实训项目和实训资源,为师范生见习、研习和实习中的研究、实验和教学技能训练提供支持。
3. 具有相对稳定的教育实习基地。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对策和措施明确。师范类毕业生数与实习基地之比应不少于40︰1。通过选派相关教师到实习学校锻炼、兼课、合作研究等形式,与实习学校构建新型的合作双赢的伙伴关系。
(八)毕业生就业工作措施扎实
切实加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引导和鼓励师范类毕业生去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就业的措施扎实有力,政策明确。
(九)改革教师培训模式
要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的创新。尤其以教师培训为主要特色的高校,要根据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和培训内容的改革,科学设计教育理论与案例教育相结合的教师培训课程体系,努力开发适应教师专业发展的系列专题课程资源,积极探索提高中小学教师培训有效性的形式和内容,积极推进利用现代远程网络手段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切实加强教育实践培训,切实加强培训条件建设和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切实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培训需求的调查与培训理论研究,切实加强与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形成较为完善的教师培训网络,充分发挥在全省教师培训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四、省级教师教育基地资助建设经费及资助建设项目
至2010年,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共投入7200万元。其中省财政专项资助3600万元,分年度下拨;有关高校应不少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省财政专项资助以在校师范生规模与基地类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在校师范生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每个资助200万元,3000至5000人的每个资助150万元,3000人以下的每个资助75万元;重点基地每个资助350万元,一般基地每个资助150万元。
省财政专项资助经费主要以二级建设项目为载体的形式进行下拨。省财政专项经费资助的二级项目主要为教师教育课程与教材建设、CAI课件建设、教师教育实训中心建设、师范类专业实验室建设、图书资料建设、网络服务中心镜像网站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师范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师专业发展模式与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组织师范生开展实习支教等项目的建设。
省级重点教师教育基地除资助上述二级项目建设外,还将资助重点教师教育基地的基础教育教材库建设、网络服务中心网站建设、网络课程库建设、信息化教学案例建设、双向互动式教师培训专业教室建设,以及教育类硕士点建设、高层次国际合作与交流、教师教育重大课题研究和重大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二级项目建设。
各基地根据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本校的实际,明确重点建设的二级项目和二级项目的建设目标。为防止重复建设,目前省财政已资助的二级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资助。省对二级项目的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现同类项目的省级资助标准。
五、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的考核验收和经费管理
省级教师教育基地采取省与高校共建、以高校自建为主的方式,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制度。有关高校与省教育厅签订基地建设任务书。根据任务书的要求,每年12月底前,每个基地向省教育厅提交年度建设报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建设周期完成后进行总结验收评估。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要实行淘汰制度,并停止专项经费的资助。
为保证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预期效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建立健全相应的绩效考评机制。建设经费严格按《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另行下发)执行,必须专款专用,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各高校要强化财政资金的绩效考核,提高资金的使用水平。
六、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申请书》(见附件)一式20份(同时报送电子文稿一份)上报省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李敏强,联系电话:0571-88008920,电子信箱:liminqiang@zj.gov.cn。
本次申报评审时间紧。请各有关高校严格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有关表格请到浙江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zjedu.gov.cn)“师范教育”栏目下载。

附件: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申请书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信息来源:http://www.zjedu.org/manage/add/info/12204342195063.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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